关于实施药品零售企业悬挂全国统一绿十字标识工作的通知
各药品零售企业: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市函[2004]133号文“关于药品零售企业绿十字标识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的规定,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统一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零售医药商业悬挂绿十字标识的工作陆续展开。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已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绿十字标识注册,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的规定,修订、印发《绿十字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绿十字标识灯箱加有中国医药商业协会防伪标志,任何组织、企业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这一标志。根据《绿十字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委托各省市医药行业协会办理绿十字标识授权使用申请工作。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市函[2004]133号文精神,统一本市药品零售企业标识,树立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形象,我协会接受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委托,成为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绿十字标识发放和管理的唯一单位。
绿十字标识经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注册,将成为我国药品零售企业合法的形象标志,悬挂全国统一的药品零售企业绿十字标识,有利于药品零售企业形象建设,可方便群众购药,望认真抓好落实。
现将有关绿十字标识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药品零售企业均可申请使用。
二、各药品零售企业在接到通知后,认真填写《授权使用绿十字标识申请表》,并加盖公章,交到北京医药行业协会(也可传真)。
三、绿十字标识全国统一定价398元。
北京医药行业协会地址:崇文门外大街42号同仁堂大厦907号
邮 编:100062
联 系 人:孟正茹
联系电话:67187449 67187453
传 真:67187449
北京医药行业协会
2005年6月2日
绿十字标识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