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药行业协会
京药协【20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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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北京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十五届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技能竞赛医药赛区”竞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举办“北京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十五届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精神,加快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步伐。受竞赛组委会委托,北京医药行业协会决定于2012年举办“北京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十五届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技能竞赛医药赛区”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组织实施2012年“北京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十五届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技能竞赛医药赛区”竞赛工作,北京医药行业协会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组织方案的实施,相关文件的制定,竞赛过程、竞赛结果的核实、确认、呈报等日常工作。
二、竞赛工种:
本届技能竞赛设置的工种,均为有《国家职业标准》的: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两个职业(工种)。
三、竞赛方式
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初赛以各企(事)业、职业院校为比赛单位,组成初赛组委会。结合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在复赛组委会指导下,采取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在统一指定场地进行比赛。
复赛、决赛以竞赛组委会为比赛单位,组成复赛、决赛组委会。在市职业技能竞赛办公室指导下,采取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在统一指定场地进行比赛。
四、试题标准
初赛、复赛、决赛分别按两个职业(工种)等级的国家职业标准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实施。
(更多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参赛范围
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及中央在京企业在职职工,职业院校学生均可报名。
六、报名方式
选手以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初赛为主报名,由本单位安排初赛。初赛单位需向竞赛组委会备案。本单位未组织竞赛或未设立本人所选竞赛工种的人员,可到竞赛组委会报名,并由竞赛组委会安排初赛。
七、时间安排
参赛报名时间:2012年3月1—4月30日
9:00—16:00(节假日除外)
初赛时间:2012年6月1日—6月30日
复赛时间:2012年7月1日—7月31日
决赛时间:2012年8月1日—8月31日
联 系 人:陆富生 石凤英 苑 慧
联系电话:67685219 58167893 67686729
附件:关于举办“北京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十五届
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北京医药行业协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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