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审批需提交材料
1、申报广告之前先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bjda.gov.cn]“在线审批”注册,注册后《药品广告审查表》打印5份;
2、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www.bjda.gov.表格下载药品类第四页),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如需提交软盘的,一并做出如有病毒引起数据文件丢失自行负责的承诺;
3、(1)申请单位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应提供生产企业法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www.bjda.gov.表格下载药品类第尾页)原件一份;
(2) 申请单位不是该申请广告之药品的生产企业的(包括进口药品),应提交生产企业对申请单位的授权书原件一份(格式不限),及申请单位企业法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4、批准的说明书复印件一份,如非处方药品还需提交《非处方药品审核登记证书》及其附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复印件;
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6、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申请人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申请人为广告经营企业的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代理机构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8、证明广告真实性的其他材料,如《商标注册证》、《专利注册证明》等的复印件;
9、实售药品说明书及包装(平帖在A4纸上);
10、如广告为视频广告应提供与之一致的样片,并以(mpeg格式)拷贝于光盘上;
11、广告申请审查的软盘或光盘一张;(jpg格式)
标准: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每份复印件加盖持有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2、一个广告申请对应一个电子版广告申请文件,且该电子版文件名称应体现所对应的广告申请;
3、电子版广告申请文件应与申请材料内容一致。
广告受理时间: 周一、三、四全天受理、周二、五上午半天受理。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电话:67082902 邮编:100051
地址:崇文区东打磨厂街7号(宝鼎中心写字楼C座612室)
台基厂十字路口往南路东。 |